林孟晓律师亲办案例
让“外遇”付出代价
来源:林孟晓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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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小红(化名)经人介绍与小明(化名)认识,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按民间习俗订婚、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女。婚后,夫妻感情良好,一家三口的生活其乐融融。经过几年的努力,小明的事业蒸蒸日上,应酬也日益增多,不断的接触年青女孩,后来小明结识了小雨(化名),与小雨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更是与小雨同居生活,不再对小红尽夫妻义务,最后甚至提出离婚。2011年,小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林孟晓律师介入时本案已近开庭,无法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实小明存在“外遇”,也无法及时全面的调查收集夫妻共同财产,若此次同意离婚对小红极为不利。为此,林孟晓律师收集相关证据来反驳男方所提供的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并从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角度发表相关代理意见,最后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驳回小明的起诉。半年之后,小明再次起诉离婚,而在这半年期间,小红与律师已调查收集好小明与小雨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相关证据,同时调查收集了小明婚前购买的房产存在婚后还贷情形和婚后在外地购置小套房产(按揭)的证据另外,查询到小明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从婚后至今已近10来万元。最后,法院认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小明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小明存在过错,最终判决小明向小红支付上述房产及住房公积金的折价款几十万元。

该案例荣获温州市第三届妇女维权案例评选活动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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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吹台广场A幢11楼(瓯海大道与娄东大街交叉口,云天楼酒店西面)浙江瓯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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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孟晓
  • 执业律所: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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